昨天一个2011年在温哥华认识的中国朋友开车从本拿比的Metrotown过来看我。我掐指一算,这个在加拿大才结识的新朋友都认识四年了,可以算是一个老朋友了。那一年在列治文的一个聚会上认识了一批中国人,但是经常保留联系的所剩无几。
本人不爱到处认识人,也不愿意跟不相干的人搭话,更不热衷于结交新的朋友。有的人要加我QQ、微信之类的,我总是想,加了我,又没共同话题,说不到一块儿,加了有什么意义呢?
这么多年,本人认识并保持友谊的人,一概都是有令本人钦佩之处,而且价值观基本相同的。时间流逝,大浪淘沙,很多人都是人生道路上的匆匆过客,保留联系的基本上都是人格、人品上某一方面或一些方面在我之上的。我从不看人的金钱物质才决定是否高看或仰慕这个人,而是看人格和人品中的某些特质。言语是思想的载体,话多了,必然会反映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的,所以,凭借人生阅历,一个人只要和我说上几次话,这个人的内心世界是个什么情况大体都能感觉出来。
我觉得作为人文社会学科的老师,这个行业使我更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——因为你面对几十人的课堂,每一次上课数小时谈论的内容都是种族、文化、性别、宗教、司法、民主、政治等敏感话题,要在价值观和中国大学生十分不同的西方大学生面前做到完全“政治正确”,没有一些欧美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领域的锤炼,不把在中国被洗脑灌输的那些东西洗掉并更新为普世价值观,则很容易捉襟见肘,甚至祸从口出,被群体投诉。这个经历使得我能够站在一个新的高度看待众人:观念不一样的人,我从不就此人人品如何如何给予定论;我只是认为,不是一路人,倘若谁也改变不了谁,那么只好各走各的路,不要发生任何交集。
你有你的生活,我有我的生活。三句话不投机,那就不用勉强,和不是一路人的人去掉交集,我们的生活依旧精彩。好在加拿大是一个讲究个体独立的民主、法治社会,不需要搞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,所以你基本上不用怕得罪什么人将来会造成什么后患。